西安市住建局關于加強房建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筑垃圾清運造價管理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西安市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市政辦函〔2024〕22號),規(guī)范房建和市政工程建筑垃圾清運造價行為,切實維護建筑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標控制價。建設單位要根據國家、省有關建設工程計價規(guī)范、計價依據和計價管理辦法,科學編制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參照本市建筑垃圾運輸處理收費指導標準,合理編制招標控制價。
二、施工合同。工程發(fā)承包雙方要將建設工程建筑垃圾運輸處理費用在施工合同價中單獨列項,在合同專用條款中依據中標報價確定建筑垃圾運輸處理價格,并明確調整原則和方式。
三、清運合同。施工單位將建筑垃圾清運工程分包的,應與取得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的運輸企業(yè)簽訂清運合同,杜絕清運工程層層分包和多層轉包。
四、工程結算。施工單位要加強建筑垃圾清運工程現場管理。建筑垃圾實際清運量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三方及時簽證確認,為工程結算提供依據。
五、監(jiān)管責任。各區(qū)縣、西咸新區(qū)、各開發(fā)區(qū)住建局依法做好屬地建設項目招投標和造價管理工作,督促引導建設、施工單位落實建筑垃圾排放、運輸及消納處理相關規(guī)定,配合城管執(zhí)法部門對違法排放建筑垃圾的行為進行聯(lián)合懲戒。
西安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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