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專家參與政府采購評審活動的通知
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為依法統(tǒng)籌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我省政府采購評審活動工作,切實保障政府采購當事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xiàn)將疫情防控期間專家參與政府采購評審活動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最近14天內(nèi)接觸過來自疫情重點地區(qū)(疫情高風險、較高風險區(qū)域,中、高風險地區(qū)最新信息以官方發(fā)布為準,下同)人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確診患者的,來自或者途徑疫情重點地區(qū)隔離觀察未滿14天的,近期有發(fā)熱、干咳、乏力、嗅覺味覺減退或喪失、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肉痛、腹瀉等可疑癥狀的,均不能參加評審。
二、參加政府采購評審活動的專家需必須提供48小時之內(nèi)新冠核酸陰性報告結果證明,并如實填寫《評審人員健康信息登記表》交給采購代理機構(含集中采購機構)工作人員存檔。
三、請參加評審的專家做好自身防護措施,全程正確佩戴口罩,并自覺服從采購代理機構的管理,主動出示健康碼、行程碼,配合做好現(xiàn)場體溫測量等工作。
四、現(xiàn)場體溫測量超過37.2℃的,健康碼、行程碼為黃色或紅色的人員均不能參加評審。如出現(xiàn)健康碼、行程碼為紅色,本人應立即通知當?shù)匦滦凸跔畈《痉窝滓咔榉揽夭块T。
五、自評審次日起14日內(nèi),如確診為新冠肺炎、出現(xiàn)疑似癥狀被采取醫(yī)學觀察或被采取其他強制隔離措施的,應立即通知當?shù)匦滦凸跔畈《痉窝滓咔榉揽夭块T。
六、如有隱瞞真實情況、不服從現(xiàn)場管理等行為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
附件:《評審人員健康信息登記表》
陜西省財政廳
2021年12月16日
抄送: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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